笔记/" class="wiki-link" data-wiki="阅读笔记">阅读笔记:《写作这回事:创作生涯回忆录》
斯蒂芬·金
第二版序
- 每个有心从事写作的人都该读读《风格的要素》。其中一章题为《写作原则》,里面的第17 条是“略掉不必要的词句”。在这本书里,我将尽力做到这一条。
- 看了玛丽·卡尔的自传《撒谎者俱乐部》我很受震动,不仅因为它写得强悍,写得漂亮,语言清新自然,更是因为它全——这个女人记得自己早年的一切。
- 我注意到一件事,那就是当你取得了一点成功之后,一般杂志就很少对你说“不适合我们”这样的话了。
- “你写故事的时候,是在给自己讲故事,”他说,“当你修改的时候,主要工作就是拿掉不属于故事本身的内容。”
- 关上门来写作,敞开门来修改。换句话说,你写的东西开始是为自己,往后就要出门见人了。一旦你有了个故事,把它写好——总之尽力把它写好——他就属于所有想要看故事的人。
- 写作是什么?当然是心灵感应。停下来想想,这挺有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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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想成为作家,有两件事你必须首先得做到:多读,多写。据我所知别无捷径,绕不开这两样。
- 我看书速度很慢,但通常我每年要看七八十本书,其中多半都是小说。我读书并非为了学习写作;我读书是因为我就喜欢。
- 你必须得广泛阅读涉猎,同时不断精炼并且重新定义自己的作品。
- 如果你没时间读书,那你就没时间(也没工具〉写作。道理就这么简单。
- 阅读在一个作家的生活里就是他的创作核心。我走到哪里都带着本书,我发现有的是机会让我抽空读上几页。
- 你对当作家这回事到底有多认真?你必须做好准备转向内心想象的世界,这就意味着,我恐怕,杰拉尔多、凯斯·奥伯曼、哲·莱诺这些电视名嘴必须得退后。阅读要花时间,而电视这个玻璃奶嘴会占掉太多的时间。网络工具的时间要减小要最少,这样才会有时间来进行大量的阅读。
- 天赋问题使得练习这回事完全失去了意义;如果你发现某件事上你天赋异禀,你就会主动去做(不管是什么事),直到你手指流血,眼睛都要从脑袋里掉出来为止。即便没有人听你演奏(或是读你写的东西,看你的表演),每次出手都是一场炫技表演,因为你作为创作者会感到快乐,甚至是狂喜。这说法适用于读书写作,同样适用于玩乐器、打球,或者是跑马拉松。如果你乐在其中并且有这方面的天赋,那么我倡导的这种刻苦阅读和写作的模式——每天四到六小时,天天如此——就不会显得太艰苦;事实上很可能你已经在这么做了。但是,如果你觉得需要某种许可才可以这么畅快地读书写作,我在此衷心赋予你这种权力,放手去做就好。
- 阅读真正的意义在于,它能够让写作变得容易上手;当你来到作家国度的时候,应该准备好各种证书文件。持续的阅读会将你带入这样一种状态(换句话说,就是做好精神准备),你可以很迫切很放松地写作。同样阅读也能持续教你知道:前人都做过些什么,还有什么没做,哪些是陈腔滥调,什么才令人耳目—新,怎么写算是言之有物,或者死气沉沉。你读得越多,下笔或者是往键盘上敲的时候才越不会显得像个傻瓜。
- 还有些作家,例如安东尼·特罗洛普,却占了另外一个极端。他写的小说巨长无比(比如《你能原谅她吗?》就是个典型例子;对当代读者来说,这小说的题目倒不如改为《你能读得完吗?》),他以惊人的规律性坚持不懈地把这些小说写完。他白天是大英邮政局的一名职员(遍布英国的红色信箱就是他发明的);每天早晨他都要坚持写作两个半钟头然后再去上班。他的写作时间固定,雷打不动。如果两个半小时结束的时候他一句话写到半截,他就把那半句话放着第二天早上再继续。如果他的某本六百页皇皇巨著写作完成的时候还差十五分钟才到他规定的结束时间,他就写下“完",把手稿收好,然后开始写下一本书。
- 英国推理小说作家约翰·克里西用十个不同的笔名写下了五百本(没错,就是五百本〉小说。迄今我一共写了大约三十五本——有些长度堪比特罗洛普——而人们普遍认为我是个多产作家,但是跟克里西一比我这几本实在算不得多。当代有几位作家(包括露丝· 伦德尔/芭芭拉·瓦恩、伊万·亨特/艾德·迈克贝恩、迪恩·孔茨, 还有乔伊丝·卡洛尔·欧茨)作品数量跟我不相上下;有些作品更多。
- 我本人的时间表基本很清晰。上午用来写新作品——进行中的著作。下午小睡一会,处理信件。晚间用来阅读,陪伴家人,
- 基本上来说,我主要的写作时间是在上午。
- 一旦我开始写某本书,除非万不得已,我不加停顿,也不会放慢速度。
- 事实是在我写作过程中,我每天都要写,管他工作狂马屁精什么的,包括圣诞节、国庆节还有我的生日(在我这把年纪,反正生日总是宁肯不过最好)。
- 当我写作的时候,就像在游乐场,哪怕我呆在其中最糟糕的三个钟头感觉也还是真他妈的爽。
- 我的一本书《跑步者》是一个星期内写完的。
- 可我还是相信一本书的初稿——哪怕是长篇大部头——应该在三个月内完成,这也是一个季节的长度。
- 我希望一天能写十页,大概就是两千英文单词。三个月就有大概十八万字,作为一本书长度恰好——如果小说写得好,故事还很鲜活的话,读者可以享受迷失其中的过程。
- 对这种有规律的创作(或者说特罗洛普式的创作)方式帮助最大的就是工作环境要安静。哪怕是天生最多产的作家在一处警报频传、老得分心的环境里也很难坚持工作,
- 当我被问到“成功秘诀”(这提法很没道理,但很难避免)的时候,有时候我会说到两点:一是我身体状况一直比较健康(至少在 1999 年我在路边被小货车撞倒之前都还不错),二是我没离婚。这答案挺好,因为很容易就把这问题打发掉了,还因为这里头有真实的成分。健康的身体加上稳定的婚姻使我的写作生涯有条件得以延续,何况我太太是个独立女性,我或者其他任何人胡说八道她都绝不买账。同样,我相信反过来也说得通:我的写作以及从中获得的快乐也对我保持健康和稳定的家庭生活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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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你几乎在哪里都能读书。
- 地方不妨简陋(或许简陋更好,我想此前我已有所暗示),并且只有一样东西必不可少:一扇你甘心关上的门。关门等于是以你的方式告诉世界,也告诉自己,说你是言出必行;你已做下严肃承诺要写作,决心一诺千金,说到做到。等你终于走进自己的书房,关上门,你应该已经定好了每天的写作目标。
- 目标定好以后,你就要下定决心,不达目标决不开门。赶紧动手把这几千个单词写到纸上,或者存到软盘里。
- 不论是只有一页的小短文,还是《魔戒》这样的三部曲史诗巨著,总是一个字一个字写出来的。门把其余的世界都关在外面;同样也把你关在里面,集中精力完成手上的工作。
- 如果可能的话,你的书房里不该有电话,当然更不该有电视或者电脑游戏等等这些你打发闲暇的玩意。如果房间有窗户,除非窗外对的是一面光秃秃的墙,不然你要把窗帘拉下来挡好。对任何作家都是如此,但尤其对新手作家来说,消除一切让你分心走神的可能性是明智之举。注: 窗外是一堵光秃秃的墙。
- 写作的时候,你会想让世界整个消失掉,难道不是吗?当然是这样。你写作的时候是在创造自己的世界。
- 需要一个房间,需要房门,需要关上门的决心。你同样需要一个具体的目标。你越是能够长时间地坚持这些基本要素,写作就越是来得容易。还要有一个速录机。
- 你的工作就是要保证让缪斯知道,每天九点到中午,或者七点到三点你都会在。如果他真的了解,我向你保证,他迟早会现身,咬着他的雪茄,施展魔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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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0K——你在自己的房间里,放下窗帘关上门电话也拔掉了。你把电视炸了,下定决心不管水深火热每天要写出一千字才肯罢休。接着大问题来了:写什么?答案同样重大:你想写什么就写什么。什么都行……只要你讲真话。
- 至于说题材类型,这样说应该比较合适,就从你喜欢读的题材类型开始写起吧
- 如果你碰巧是个科幻迷,那么自然你会想写科幻小说。
- 写所有这些题材都没问题。我认为,如果你背离自己所了解并且喜爱的东西,转而投向你认为足以赢得亲友和写作圈的同仁尊敬和青睐的题材,那才是严重的错误。同样错误的是为了赚钱特意去写某种类型的小说。
- 喜欢什么就写什么,注入真实生活,结合你自己对生活、友谊、爱情、性爱以及工作的了解,让作品与众不同。尤其是工作。人们喜欢读关于工作的描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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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信任情节构思有两个理由:首先,因为真实的生活多半是不经构思的,哪怕是算上我们所有的合理预警和精心计划依然如此;其次,因为我相信情节构思和真正创作的自发性是互不相容的。
- 我希望你能理解我对于写小说的基本信念是:故事几乎都是自发的。作家的职责就是给他们提供发展的所在(当然还要把故事写出来)。如果你能像这样看待问题(或者至少尝试这么想),我们就可以比较舒服地一起工作。
- 相信故事犹如埋在地下的化石,是被人们发掘出来的,
- 故事不是纪念T 恤衫或是掌上游戏机,它们是遗迹,属于一个未被发现但已经存在的世界。作家的工作就是利用他/她工具箱里的工具把每个故事尽量完好无损地从地里挖出来。有时候你发掘的化石很小,可能只是颗贝壳。有时候很巨大,是头骨架庞大牙齿凌厉的霸王龙。不论哪种,短篇小说或是一千多页的小说巨著,挖掘的技术大致上相同。
- 不论你天分多髙,经验多么丰富,要想把化石完整地从土里挖出来而没有些许损坏或损失,基本是不可能的事。哪怕是为了得到化石的大部分,铁揪也得让位给更精细的工具:吹气管、微型鹤嘴锄,也许甚至还需要把牙刷。
- 我更多地依靠直觉,我能够这么做是因为我的书多半是基于某种情势而非故事。这些书的来源通常都是些很简单的点子,当然有些要更复杂些,但大多都如同百货商场的展示窗,或者蜡像造型场面一般单纯明了。
- 观看发生的事情,然后把它写下来。
- 有的时候结局跟我想象的一样。但大多数时候,结局完全出乎我的意料。对于一个悬疑作家来说,这可是件大好事。毕竟我不单是小说的作者,还是它的第一个读者。
- 这些情境都是无意间浮上我脑海的——有时候我在洗澡,在开车,或是每天例行的散步中——而最终我将它们写成了小说。
- 我打算为你指出一个化石的位置。你的工作就是根据这处化石写出五六页不经构思的叙事。换句话说,我想让你挖掘出这些骨头,看看它们什么样子。我想结果很可能会让你喜出望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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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描述可以使读者亲身参与到故事中来。好的描述是通过学习获得的技巧,之所以说除非大量阅读大量写作,否则你决不可能取得成功,这是重要原因之一。问题不单单在于如何描述,还在于描述多少才合适。阅读会帮你回答多少的问题,而只有通过大量的写作练习,你才能学会如何描绘场景。这种技巧只能在实践中学习。
- 开始描述之前,你首先需要想象出你希望读者感受的场景。而描述的目的就是要将你脑海中呈现出来的场景写成文字,跃然纸上。
- 如果你想当个成功的作家,你就必须得将之付诸言语,描绘出来,让读者有身临其境的触感。
- 描述始于作家的想象,但最终却要落脚于读者的想象中。
- 我认为,与其描写人物的外在形象,还不如突出现场感和特征更容易让读者产生身临其境的感受。
- 你要记住(万一你开始动摇,你的阅读经验也会一次又一次地证实这一点),描写不够和过分描写同样是很容易犯的错误。也许过分描写还更常见。
- 好描写的关键始于所见清晰,终于落笔明晰,意象清新,词汇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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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果你想研究人物,大可以去买本传记,再不然就去当地大学生实验剧场买张季度票。你可以想研究多少人物就有多少,受不了为止。
- 同样还要记住,真实生活中没有所谓“坏人”或者“最好的朋友” 还有“有一颗金子般真心的妓女";在真实的生活中人人都认为我们自己是主角,是主要人物、大块奶酪;宝贝,摄像机拍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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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实践是无价之宝(写作实践应该感觉很爽,一点也不像是训练实践),而坦诚必不可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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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写书的过程中,你一天一天爬格子,好比是观测每棵树。写完之后,你得后退几步,看看整片森林。
- 写第一稿的过程中,或是刚写完时候的工作就是要认清你的书说的是什么。而你写第二稿时的任务——至少是任务之一就是要让这“言之有物”的“物”更明确。
- 如果说写作的过程中有什么是我最喜欢的,那就是这灵光闪现的一刻,刹那之间你可以洞察一切,前因后果明明白白。
- 几本书的人,会有太多创作主题。我兴趣很广,但只有几个兴趣点足够深,可以支撑小说主题。我的核心兴趣点(算不上是执著一念,却也有几分相像)包括:科技发展的潘多拉魔盒一旦打开,要重新关上是多么难——可能根本关不上!(《末日逼近》、《林中异形》、《纵火者》);对上帝的质问:为什么会有这么可怕的事发生(《末日逼近》、《绝望》、《绿里奇迹》);现实与幻想中间的微妙界限(《黑暗的另一半》、《尸骨袋》、《三人像》);还有最重要的一点,是暴力有时对本质上的好人也会产生强大的吸引力(《闪灵》、《黑暗的另一半》